唐居易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笔趣阁小说网xamob.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聊完了曹志强最想听的唱片跟的销售情况之后,接下来的会议内容,主要就是出版社的收支问题以及杂志社的筹备问题。

收支问题其实没啥可说的,有专业的财务团队,而且除了新华书店外,基本都是现款交易,结果就是出版社现在的现金流很足。

到目前为止,得益于《江湖行》的热销,出版社掌握的现金流,已经高达三百八十多万元了。

本来这个数字应该更多的,但主要是新华书店的钱还没回款。

如果新华书店的款项打过来,现金流突破五百万是板上钉钉。

这还只是出版社赚的那部分,不包括曹志强个人赚的那部分。

实际上,曹志强的个人账户,目前也已经高达三百多万了,这还是去了税的收入。

或许要说,怎么曹志强赚的比出版社赚的还多。

这很正常啊。

因为《江湖行》是曹志强写的,当初定价的时候,曹志强的收入是按照办税分成算。

《江湖行》的定价是十元,曹志强的办税是百分之三十,也就是一本书不管卖多少钱,他都要抽三元钱,这个三元钱是出版社给。

如果卖给新华书店,那么是以五元钱的价格卖给新华书店,这五元钱,曹志强要分走三元,出版社只能分走两元。

但要是卖给那些被收编的二道贩子,统一对外批发价是八元,那么曹志强依旧分走三元,出版社分走五元。

可出版社分走的那部分只是毛利,自己还要负担各项支出,比如生产支出、流通支出等等,实际能拿到的纯利润,也就是毛利的一半。

同样道理,新华书店虽然能以五元钱的成本拿货,但他们的流通成本也高,利润是分给整个新华书店的。

而曹志强分走的三元是纯粹个人收入,所以总起来看,还是曹志强个人赚的最多。

曹志强分到的钱,都是要先交税的,交了百分之二十的税,剩下的可不就三百多万嘛。

之所以曹志强个人收入的数额如此巨大,税率却只是百分之二十,而不是那个所谓的百分之四十五,是因为此时的个税规矩问题。

按照目前的个税法,也就是1980年颁布的那个个税法,只有工资、薪水所得,才适用于累进税,也就是从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四十五之间。

因此,曹志强的这个收入要是算工资跟薪水的话,那绝对是百分之四十五的最高档。

可曹志强的这个收入,是稿费性质的收入,而稿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是比例税,也就是固定百分之二十。

所以说,曹志强的那个个税申报,是按照稿费的形式缴纳的,并且是由出版社的人主动缴纳。

结果就是,交了税之后,曹志强一不小心就成了京城税务部门的名人,因为他突然就成了共和国交税最多的个人,并以这个荣誉载入史册。

本来税务局还想给曹志强发个锦旗,甚至想登报表扬这事儿。

要知道,现在全国满打满算,就没有一个正经的国人,像曹志强那样,以个人名义交税那么多的。

这么主动缴税,还主动缴税这么多,能不表扬么。

还是曹志强知道后吓了一跳,连忙说要低调,不想万众瞩目,甚至不惜去找了大领导的关系,让税务部门不要大肆张扬,这才最终作罢。

但不管怎么说,改开后个税第一人的帽子,曹志强是戴定了,以后要是说起这段历史,曹志强的个税第一人名头,是怎么也摆脱不了的。

只凭这一点,曹志强就已经被载入史册。

当然了,曹志强被载入史册的不止这一个,那是后话。

实际上,在财务部门要去给税务交税的时候,曾经劝过曹志强,让曹志强不要把这部分钱当做个人稿酬所得。

因为如果是个人稿酬所得,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

可如果是算成出版社的收入,那出版社就可以通过增加支出等方式内部消化,就不用交税了。

当然,这不是说国企就不用交税了,恰恰相反,国企这时候也是要交税的,而且交的税远比个人所得税高的多。

1983年的时候,国内对国企的税收方面还没有进行改革,连最早的利改税也没开始。

所以,1983年的时候,只有集体企业、合资企业跟个体户这些单位才交所得税,国企是不交所谓的企业所得税的,但是国企要上缴企业的利润给政府。

只是国企这个利润上缴多少就不一定了,一般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像一般的大厂,利润就高一些,能到企业经营利润的百分之七十左右。

一些中小型的国企,上缴的利润就少一些,但也能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可问题是,这个利润是多少,还不是企业说了算么。

所以为了少缴税,国企一般都会想尽办法增加支出,比如开办各种三产,给自家员工发福利等等,用这种方式来增加支出,减少利润。

国企怎么夸的,就是这么夸的。

比如红光机械厂吧,当年就是为了少交利润,才搞了那么多三产,比如学校医院剧场等等。

要是去掉那些三产,红光机械厂绝对不可能是个连年亏损的企业。

这种连年亏损的企业,你就别想着上缴利润给政府了,都是政府倒贴钱,帮忙养着工人。

那这种亏损企业,就跟免税没啥两样了,甚至还要每年跟政府要钱。

红光出版社属于红光机械厂的下属子单位,如果红光出版社赚的钱不算个人稿费,不给曹志强个人那部分,而是都算出版社的公司总收入,那这个钱就可以想办法内部抹平了,不用交税。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合理避税。

曹志强是红光出版社的社长,这出版社的钱还不是他想咋花就咋花。

比如他用这笔钱买车盖楼,谁会不同意,谁敢不同意?

什么,你说李厂长,哦,那没事儿了,他是真能不同意,也是真能调动这笔钱。

没错,曹志强之所以宁可交税也要分清个人所得跟出版社所得,就是怕李厂长过河拆桥,随意调用出版社的钱。

因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际上,红光出版社作为红光机械厂的全权下属单位,是完全受红光机械厂领导的。

也就是说,红光出版社账面上的资金,机械厂是完全有资格挪用的,当然这得李厂长亲自签字才行,他有这个权力。

李厂长现在不动,是因为更看重曹志强这个下金蛋的鹅,是放长线钓大鱼。

毕竟李厂长权力再大,也不能随便乱挪钱,那也得接受监督,也得讲规矩。

比如那个出版社的承包合同,里面的各项权力跟义务,都是白纸黑字写明白的,除非万不得已,李厂长是不能单方面破坏的合同的,必须按合同来。

要是能随便乱来,他自己给自己捞钱不就成了,那不能够,是犯法的。

总而言之,虽然当初曹志强跟李厂长签署了一个承包协议,红光出版社是曹志强个人承包的单位,但其实这个合同的约束力也就那样。

李厂长要是真的不认账,想要强行收回出版社,免除曹志强的所有职位,曹志强还真没办法。

所以,曹志强宁可交高额税收,也要坚持个人收入与出版社收入分开,就是防着一手。

当然了,对外肯定不能这么说。

曹志强当时的说法是,虽然全都算出版社的收入可以避税,但这种做法其实就是耍小聪明,不可取。

该交税交税,该怎么着怎么着。

玄幻魔法推荐阅读 More+
林天顾梦儿

林天顾梦儿

天猪
玄幻 连载 492万字
四朝玉京春

四朝玉京春

西山微
四朝玉京春
玄幻 连载 2万字
恋爱从滴滴接单开始

恋爱从滴滴接单开始

怪怪
玄幻 连载 78万字
尽致

尽致

天难蓝
尽致
玄幻 连载 3万字
终极三国之终极盟主

终极三国之终极盟主

冰天海
玄幻 连载 76万字
红色仕途

红色仕途

鸿蒙树
红色仕途
玄幻 连载 9万字